陕西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签订
培训班现场
10月29日上午,《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陕西分院举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曦,共青团陕西省委副书记黄华出席并讲话,来自市县两级未检工作负责人、团委权益工作负责人及相关社会组织代表等共计80余人参加活动。
签约仪式
梁曦、黄华分别代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共青团陕西省委在《陕西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上签字,并就贯彻落实好《协议》作出安排部署。梁曦指出:这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以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成立后的第一个重要活动,也是为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推动我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职能部门,与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了务实有效的合作,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惩、防、教、治、责”五字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各级检察机关与团组织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机制,指导各地深入开展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在抓好全国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启动省级试点工作,努力提升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效,共同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签约仪式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陕西省委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了为期四天的业务培训。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少年司法领域知名专家宋志军,陕西省刑事法学青年学者谭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唐洁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就未检社会支持建设的理论与实务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确保协议条款落地生根,为我省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少年司法领域知名专家
宋志军
陕西省刑事法学青年学者
谭堃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
唐洁
分组讨论
2018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就该项工作做出了顶层设计。此次培训班和签约仪式是对最高检和团中央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也是结合实际构建陕西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有益探索,双方将有效履行合作协议的要求,健全会商机制,培育工作力量,完善政策保障,共同推动我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文字:张洋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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